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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是他知道我的BLOG新址又剛好看到這篇可能會痛毆我一頓。
啊可是,剛剛巡了一回以前的日記。
對不起,就人性上我還是不該說她死死的好,甚至大聲得說不定你都聽見了;若是,還聽得那麼清楚。
我知道,這的確有點晚……嗯,已經很晚了,十月到現在很久了抱歉啦。我是很任性,你也知道嘛。嗯。所以,雖然說出去的話收不回來,還是麻煩你好好照顧她的啦,你也知道她是個笨蛋,常常在嫌你對她呵護不周。她可是我媽的老婆嘿。你就是我媽的老婆的丈夫了。……啥XD
當初我不該跟曹娟耍嘴皮子。雖然她搞不好根本只是隨便找個人說說。
也謝謝替我保守這秘密的馬麻。謝謝聽我抱怨的瞳。謝謝卓越的每個人。謝謝你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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